各衔接院校及校内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考课程办理
1.办理时间:9月1日—9月8日,
2.办理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512办公室)。
3.办理要求:衔接免考成绩表纸质版(两份),需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原学专业教学计划纸质版,需盖教务处公章。ƒ电子版免考成绩表上的学生顺序必须和纸质版免考成绩表上的学生顺序一一对应。
二、个人申办材料
1.个人申办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无效)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和复印件;‚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收费标准: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
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3.新注册的准考证号不允许办理学分互认课程的免考。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报送单位务必使用附件一(免考成绩表)规范填报。
2.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故各衔接院校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成绩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
附件一:
(免考成绩表)报考数据模板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